銀行也可視為企業,增值稅應稅服務屬於其經營範圍,應開具增值稅發票,服務的購買方和企業也需要憑發票進行稅前扣除。根據有關規定,納稅人向出借人提供貸款服務接受與貸款直接相關的手續費時,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在會計實務中,企業的銀行手續費應通過“財務費用”科目進行處理,其中“財務費用”科目主要用於核算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融資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益及相關費用、企業發生或收到的現金折扣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