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事 訴 狀
原告XXX,男, 歲,X族,職業,現住……,電話
被告XXX,男, 歲,X族,職業,現住……,電話
請求事項:1、判令被告償還借款壹萬元。
2、判令被告支付貸款利率4倍的利息,直至債務履行完畢。
事實和理由:
2011年4月19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幣壹萬元,約定壹個月後償還,利息4分利。合同履行後,被告沒有按期還款。經催要,被告說暫時無力償還,請求寬限壹段時間,原告便同意繼續履行壹個月。但後期被告依然沒有按期還款。後經多次催要,總是請求寬限,如此斷斷續續,壹直持續到2012年10月份。原告發覺被告根本沒有還款誠意,於是提出不再寬限日期,如果再不及時還款,將訴諸法院。
綜上所述,被告向原告借款後,經多次口頭協商,合同壹直持續到2012年10月,前後18個月,原告實在不能繼續相信被告了,故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償還借款壹萬元,並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直至履行完債務,以維護原告的合法利益。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附:1、本訴狀副本3份;
2、書證(借條)1份。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