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這裏面有很多問題。
無論是貸款人,借款人,還是最終簽訂借款合同, 質押合同,都需要審核。 也需要存款人本人,攜帶身份證 在現場親自簽署 質押合同 及確認質押物清單。
有嘛?沒有嘛?還是什麽?
這些東西都是隱瞞不了的。
這個事說起來簡單但事實很復雜,
1,如果妳是個人戶妳會把33億存到這麽個小銀行嗎?答案是不會,所以這裏面涉及的肯定不僅僅我們個人理解的存款,會有很多條件和協議。
2,這個存款協議是否存在擔保授權,是否存在雙方經辦人勾結,甚至是銀行營業部默契(據說為別人擔保可以獲得五千多萬收益,如果沒出事這個收益落到個人手中)。
即違規又違法
既違規又違法!
不壹定是私自哦,三方壹定有協議的,只不過錢出問題了,有壹方不認賬了
壹個人能完成,集體作案的團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