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采取欺詐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2.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押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但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的擔保或新的抵押(質押)。
3.未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個人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4.未經貸款銀行同意,借款人拆除、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已設定抵押或質押的財產或權利。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1,房子肯定已經結清貸款:借款人想申請房屋抵押貸款,但是他們的房屋貸款還沒有結清,這樣的房子已經抵押在銀行了,不能再辦理。此外,農村宅基地建房、未變更為個人產權的單位等。,不能抵押。
2.銀行對房子有明確要求:銀行對借款人用於抵押的房子有明確要求。壹般來說,面積必須在50平米以上,房齡必須在20年以下。但是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具體規定。以中國銀行為例,其規定只接受面積大於85平方米、房齡小於15的房屋抵押。該行部分貸款經理也表示,需要派專人到現場考察房屋,以確定是否可以抵押。
3.貸款用途要合法合理:抵押貸款不能用於炒股等高風險投資活動,可以用於購車、旅遊等消費。需要註意的是,無論用途是什麽,借款人都不能擅自更改。比如申請貸款的時候,他說要用來買車,然後把錢拿去做生意。銀行壹旦發現這種行為,將有權收回貸款。
百度百科-提前收回誤用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