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產品、抵押物、人品。
1.產品:首先,壹個企業的產品如何決定其發展前景、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
2.抵押物:抵押物是銀行裏的“第二還款來源”。在第壹還款來源是企業的經營利潤和貨幣資金的情況下,只能在貸款到期時使用抵押拍賣。這個時候,抵押物就是償還妳貸款窟窿的重要來源。抵押物不僅要有效力和排他性,而且要易於變現。抵押物分為動產和不動產。動產是應收賬款、股票、債券、存單等。,而房地產就是房地產用地。目前銀行更青睞土地和房產,不是因為容易變現,而是因為價值高,不容易偷梁換柱,企業不會輕易放棄。盡職調查時,除了抵押物價值,50~80%的抵押物價值(不同銀行)要覆蓋貸款本息,還要考慮抵押物的權屬,是否有在先抵押,權屬是否不清,是否有爭議。
3.性格:看企業老板怎麽樣,有沒有不良嗜好,會不會貸款去賭博,去澳門壹擲千金,花完就跑。這個更難。另外兩個產品可以靠妳的專業能力,這個只能靠接觸和詢價,看妳的眼光。
三種形式:電表,水表,報稅。
1,電表和水表:電表和水表都是根據企業的生產情況,比如每個月開多少條生產線,在全負荷運行需要多少電和水。然後查電表和水表(電費和水費),看看企業是怎麽運營的。如果公司營業收入高,但電表和電費無法證明(從電費上看,公司每天只開壹條生產線),這就是明顯的欺詐。很多企業提供不了電費水費(有政府優惠政策等。),這只能靠客戶經理的現場核查能力。
2.報稅是每個企業都應該有的,就是檢查收入和稅收是否有對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