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貸因為開發商的原因辦不下來。
如果妳按揭失敗是開發商造成的(比如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出售了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那麽妳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定金以及損失的利息。
2.政策的變化導致抵押貸款失敗。
如果妳的房貸因為房貸政策變化無法辦理,妳可以和開發商協商退房,要求他返還首付款。如果協商不成,購房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可以起訴並提供相應證據要求開發商返還首付款和定金。
3.因自身原因無法辦理抵押。
如果妳提供的資料不完整或者不真實,或者個人信用被“玷汙”,妳也可以申請退房,但是這個時候妳需要向開發商支付壹定的違約金。
第壹,目前很多購房者簽了購房合同,由於種種原因,銀行貸款始終沒有批下來,會出現退房糾紛。在具體執行中,很多樓盤都是由開發商統壹指定辦理貸款的,所以要提醒購房者盡量在合同中註明“不能辦理貸款的,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需要返還首付款”。
違約金沒有最高限額。但是,約定的違約金高於造成損失的30%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可以通過司法途徑適當減少損失。
此外,我們還應該註意:
1.如果銀行根本不接受貸款申請,買受人要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買受人與銀行簽訂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銀行未能按時放款,買受人在向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後,可以依據借款合同向銀行主張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