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當地金融辦投訴。
金融辦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管、協調和服務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地方金融機構進行管理或監督。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本地區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信用體系和法律制度,監管信用中介機構;
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地方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做好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幫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
根據《關於規範民間借貸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的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以下非法金融活動: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非法集資資金發放民間貸款;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
從金融機構提取信貸資金,然後高息放貸;違規向在校學生發放貸款,發放無特定用途貸款,或者以提供服務、銷售商品等名義實際收取高額利息(費用)變相發放貸款。
擴展數據:
未經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借貸業務的機構或者以借貸為日常經營活動。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作為主要成員或實際控制人開展有組織的民間借貸。
中國銀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經主管部門批準的公司要依法合規經營,強化服務意識,開發針對不同群體的信貸產品,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