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銀行貸款不是必須要房產證原件,但辦理抵押登記的時候需要房產證原件。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用不動產做抵押,需要辦理抵押登記,辦理抵押登記時,需要準備不動產權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壹)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