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銀行貸款的相關內容
1.銀行貸款是指個人或企業根據銀行的國家政策,以壹定的利率向需要資金的個人或企業貸出資金,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歸還的壹種經濟行為。在不同的國家和壹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準分類的貸款類型也是不同的。例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包括普通貸款限額、流動資金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采取票據貼現、信用賬戶和透支賬戶的形式。
2.創業貸款是指由具有壹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申請用於創業或再創業的資金需求,經銀行認可並提供有效擔保而發放的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自身資源和還款能力,可獲得最高50萬元的單筆貸款。
3.對於需要創業的人,可以靈活使用個人消費貸款進行創業。抵押貸款額度壹般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如果創業需要購買沿街商品房,可以以擬購房屋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商品房貸款。貸款金額壹般不超過擬建商品房評估價值的60%,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65,438+00年。
4.根據“凡年齡在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誠實守信、有壹定勞動技能的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憑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向商業銀行或其分支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創業者可雇用下崗失業人員。經過協商,他們可以憑再就業優惠證申請失業貸款。大家的標準最高可以貸款2萬,利息是當地銀行貸款之間最低的利率。企業吸納下崗職工10人的,可享受最高20萬元的低息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