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時代商事律師事務所陳壹來律師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相關消費的若幹規定》的要求,父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禁止為子女支付高額學費。“但這不是集體懲罰,也不是剝奪老賴子女接受教育的合法權利。他們可以就讀普通公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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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為公司擔保被列入失信“黑名單”?閩清小夥相親多次被拒。
閩清男子鄭5年前找到審判長,稱自己當年誤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現在無力償還債務。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相親多次被拒,終身大事未了。
原來,5年前,鄭某是該公司的出納,輕信老板快速還款的承諾,以幫助該公司為擔保向銀行借款654.38+0.46萬元。後來公司未能及時還清貸款,被訴至法院。法院判決鄭為連帶清償債務的保證人。
判決生效後,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司老板跑路,初出茅廬的鄭無力償還銀行貸款壹百多萬,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單”。
法官建議,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時,要充分評估被擔保人和自己的償債能力,切勿出於兄弟朋友的忠誠和承諾,盲目為他人提供擔保。
人民網-父親欠老賴兒子20萬,兒子卻考不上名校。
人民網——誤為公司擔保被列入失信“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