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後,需提供繳存證明;
2、申請對象限於購買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
3、購房者向繳存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提交異地貸款申請;
4、提交所需資料至申請貸款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審核;
5、審核通過後,公積金中心將辦理貸款手續並發放貸款。
公積金沖抵房貸的條件:
1、申請人需在當地有穩定的公積金繳存記錄;
2、申請人名下的房產需在當地,並且房貸也是在當地的銀行辦理;
3、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狀態必須是正常的,沒有處於封存或者銷戶狀態;
4、申請人的信用記錄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5、申請人需滿足銀行及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相關條件。
綜上所述,異地公積金沖抵房貸的方法包括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提供繳存證明,申請對象限於購買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向繳存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提交異地貸款申請,提交所需資料至申請貸款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公積金中心將辦理貸款手續並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