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程序:
(1)證明材料的提取
(1)房屋交易過戶後的原房屋產權證;
②房屋交易契稅完稅證明;
(3)房屋交易收費票據。
(二)身份證明:
(1)職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
②配偶住房公積金需同時提取的,應出示配偶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
(3)委托他人的,委托人應當出示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統壹辦理職工提取的,應出示單位介紹信、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提取申請的時限:
申請應當自取得產權證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四)取款金額的規定(以壹百元為單位):
提取金額止於產權登記時職工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上月金額,不超過實際購房款(以稅務機關出具的契稅完稅證明載明的計稅基數為準)。
(5)提取器的範圍
房主及其配偶。
(6)提取次數
壹次性提取,以後不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