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借款風險如下:
1、房產持有人違約,壹般正平臺在做房產抵押時,都會提前審查借款人的資質,並且將房本等信息上傳到網站上,同時披露借款人的基本資料、收入情況等信息。貸款人用自己名下房產進行抵押,首先要辦理抵押登記,也就是他項權證。平臺辦理他項權證,他項權人壹般是公司。如果他項權人和平臺無關系,或者是平臺的職工,就存在壹定風險,壹旦離職,貸款人就可能會出現逾期或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
2、房產重復抵押,如果平臺審核不嚴格,就有可能出現房產二次抵押,這也就造成了房產重復抵押的風險,壹旦房產重復抵押,比如在借款前,借款人的房產已經在銀行抵押貸款過,那麽出現問題後很可能引發產權不清,給投資人帶來不可控的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