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條件:
1.存款人確認其存款狀態必須為“封存”;
2.非本地戶籍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在本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
3、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
所需材料:
1.非本地戶籍人員解除勞動關系、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我的身份證原件。
搬運地點:
1,* * *中央直屬機關分局
住房公積金業務電話:83085093
地址:西城區大紅羅廠街22號(郵編100034)
2.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
住房公積金業務電話:59059001
地址:朝陽區廣渠門外大街28號院16號樓
3.北京鐵路副中心
電話:400-7333-129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峰窩路15號直屬二樓
擴展數據:
北京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情況: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支出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5%;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發生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農民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服刑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
北京公積金網-中國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
參考資料:
北京公積金網-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
參考資料:
北京公積金網-北京鐵路分公司
參考資料:
北京公積金網-非本地戶籍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