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積小於90平米的首套房,成交價1(2)面積為90-144平米的首套房,成交價1.5 (3)其他:成交價3。
二。個人所得稅:付款方:賣方。征收標準:計稅價值中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或1.5,3)(普通住房為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房產為1.5,拍賣房產為3。)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家庭居住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3.營業稅:征收方式:個人銷售和購買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本次營業稅由城市維護建設稅、地方附加和銷售營業稅組成,稅率為5.6。
4.印花稅:征收標準:買方0.05,賣方0.05。
動詞 (verb的縮寫)土地增值稅:目前個人住房銷售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征收標準: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以計稅價格核定。壹般城鎮土地增值稅征收標準:商鋪、寫字樓、酒店為10,其他非住宅為5。
不及物動詞報名費:收取標準:(1)個人住房登記80元;(2)非住房房屋登記550元。
七。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1)新建商品房按3元平方米收取,由出讓人承擔。(2)經濟適用房減半收取,由買受人承擔。(3)其他情況按6元平方米收費,雙方各承擔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