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向大家介紹幾點需要註意的地方:
有下列情況之壹的,按購買第二套住房認定:
1、購房所在地、公積金繳存地、戶籍所在地等相關工作生活地的房管或不動產部門出具的《家庭現有住房查詢結果證明》中借款人已登記二套住房。
2、借款人已有1次已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兩種還款方式,借款人可根據個人收入情況選擇,壹經確定在整個還款期內不能更改。
貸款資金直接轉入主借款人個人銀行賬戶。
借款人辦理貸款後,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委托扣劃還貸,不能辦理其他形式的提取。在貸款未結清前,不能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主借款人在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至年月距當前申請登記年月小於等於3個月的,視同正常繳交可以辦理貸款,大於3個月的為欠繳不能辦理貸款;其他借款人在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至年月距當前申請登記年月小於等於3個月的,視同正常繳交可以參與貸款額度計算,大於3個月的為欠繳不能參與貸款額度計算。
主借款人以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未按月正常繳存的不能辦理貸款;其他借款人以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未按月正常繳存的不能參與貸款額度計算。
已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款的,不能辦理商業銀行購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