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繳存職工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可以通過自主繳存公積金增加公積金貸款額度。
借款人自主繳存額可全額計入公積金賬戶余額參與貸款額度計算;
借款人12月/6以內的獨立存款總額可計入月存款參與貸款額度計算。
例如:
小張,男,1994出生,單身。目前單位和個人每月繳納1000元入公積金,小張公積金賬戶余額為27000元。小張已經在宜昌住房公積金中心連續繳納公積金2年多了。小張沒有公積金貸款記錄,不適用人才政策和五年內高校畢業生政策。小張用名下第壹筆貸款買了第壹套商品房。合同毛坯總價70萬元,小張已向元首支付20萬元。現在他需要申請50萬的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30年。還款方式為等額本息。經宜昌住房公積金中心櫃臺工作人員計算,按照小張目前的情況,貸款金額為22.9萬元。自己支付7062元後,如果滿足其他貸款條件,可以申請50萬元的貸款額度。
●根據房屋價值確定的貸款額度:可貸額度= 70萬* 80% = 56萬元。
●最高可貸額度上限:宜昌住房公積金中心最高可貸額度為50萬元。
●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和賬戶余額綜合確定的貸款額度:自主繳存前可貸額度= 27000×15×1 = 405000元;獨立存款後貸款金額=×15×1=51萬元。
●不高於根據公積金月繳存額確定的貸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