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很多詐騙分子並不在國內,他們在柬埔寨、緬甸這些地方,就算被警方發現,我國民警也奈何不了他們。而且有很多騙子是被騙到國外從事詐騙,他們也是迫不得已,如果不去騙別人就沒有飯吃,還會遭到毒打。為了生存,他們不得不變得越來越囂張,只要能夠騙到錢,什麽話都敢說。
還有壹類騙子,純屬就是想要騙錢,從事詐騙來錢太快了,只需要動動手指, 就會有幾十萬入賬,雖然要冒著巨大風險,但這些人仍然不願意憑個人努力獲得收入。大不了被警方抓了之後做幾年牢,在他們看來能夠好過壹天是壹天。
這件事的具體情況。
此案件還有從2021年4月17日說起,黃某接到壹通來自於金融機構的電話。對方稱自己受銀保監委托,現在要幫助黃某註銷校園貸。由於對方如實說出了黃某的個人信息,並且為黃某提供了相關證明,黃某就相信對方確實是金融機構工作人員。
在對方的引誘下,黃某通過貸款給對方轉了十幾萬元,後來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所以來到派出所報案。報警後,對方再次向黃某自稱自己確實是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如果不相信,現在可以把錢退給黃某。不過款項退回時會出現對賬不匹配問題,需要黃某再次去貸款,將錢轉到指定銀行卡號,核對完畢後,就會將所有錢壹並還給黃某。
黃某覺得對方說的有道理,於是又給對方轉了十幾萬,轉完賬後,黃某完全聯系不到對方了。整個詐騙過程黃某壹***被騙了26萬,盡管黃某為警方提供了視頻與音頻錄制證據,但事情過了壹年,警方仍然沒有追回所有被騙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