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不上嚴重違法,當然也不可能拘留的。
壹、對方上門要債,這是有正當理由的;
二、對方要債過程中,不得有違法行為。
三、無論有欠條還是沒有欠條,債權人在主張債權之時,未經債務人作為房屋所有權人許可,都不得隨意進入其住宅,否則就屬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違法或犯罪行為,對方報警後,警方會依法追究債權人的相應責任。
四、對方賴著不走,有違法之嫌,即使是要債,也不得有違法行為。因此,可以報警處理,對於其中有壹些輕微的違法行為的,可以予以批評教育。
擴展資料
根據《憲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1、中華人民***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壹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壹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
2、基於此,我國《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三)的規定給予處罰。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治安管理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