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農業綜合開發地區生態循環農業項目指南(2017—2020)》第三條項目區必須是農業綜合開發縣,農業發展思路清晰,主導產業突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育完善,流通模式相對成熟。基本情況如下:1、縣(市)級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制定了生態循環農業或畜禽糞便、稭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水稻和漁業生態種植養殖發展規劃;2.縣(市)級人民政府建立了推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的組織協調機制,在生態循環農業管理體制方面進行了創新和探索;3.優先支持農牧漁業大縣、列入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國家農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和國家可持續發展試驗示範區的縣市,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和種植養殖再生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的縣市,適當向中西部地區生態保護和建設重點領域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