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收入證明、駕駛證及貸款機構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2.貸款機構收到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後,進行家訪、查勘、評估車輛價值;
3.由貸款機構進行個人信用評估和車輛價值後,確定是否可以貸款,並確定貸款金額、利率還款方式等細節;
4.雙方簽訂車輛抵押合同,到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及相關證件,貸款機構拿申請人相關證件,放款;
5.抵押到期後,借款人還款,貸款機構配合借款人在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5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和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和航空器;
(六)交通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