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是如何作案的?為什麽有些同學深陷其中?該案揭示了哪些問題?帶著疑問,我們來看看下面的案例分析。2065438+2006年8月初,東興區警方接到某高校學生余某等報警稱被“校園貸”詐騙。2016 10 10月29日,犯罪嫌疑人邱某某(男,27歲,廣元市人)在成都溫江落網。
犯罪嫌疑人邱某某被抓獲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據邱某某交代,2016年5月至7月期間,他在網上編造自己是我市某高校學生的身份,以可以幫“學弟”找工作、貸款為由,騙取了20多名學生的身份證、銀行卡等身份信息,後在網貸平臺貸款50多萬元後“化為烏有”。
東興區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張建軍表示,犯罪分子的介入使得壹些“校園貸”成為詐騙的“幌子”。
通過對2016內江市高校“校園貸”詐騙案件的分析,不難發現有以下三個特點:
1
專門針對大學生的。由於大學生涉世未深,防範意識薄弱,辨別力不夠,自制力不強等。,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2
編造壹個身份來獲取信任。在實施“校園貸”詐騙的非法活動時,犯罪分子主要通過互聯網以“同學”或校友的身份與受害者交朋友。取得受害人信任後,以可以幫其找工作或獲得無息貸款為由,騙取受害人身份證號等身份信息。貸款成功後,他們就會“化為烏有”。
三
高回報的誘惑已定。壹是不法分子在網上向受害者吹噓自己的經濟實力和人脈關系有多強。他們可以幫助受害人找工作或者利用其身份信息進行貸款、投資,受害人可以獲得壹定比例的分紅,以此引誘受害人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