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截至20218年9月30日,享受城鄉低保政策的省屬高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基層單位就業且服務期滿三年(含三年)且服務期內考核合格的,在我省艱苦邊遠地區就讀期間,給予學費或助學貸款本金補償。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國家免除或補償全部學費政策的,不在本次申報範圍內。按照2016的規定,2017省屬高校畢業生未申報的,本次可以補報。
基層單位是指:
我省艱苦邊遠地區縣級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公辦中小學、國有農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工作地點位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核工業省級單位氣象、地震、地質、水電建設和艱苦行業生產第壹線。
申報程序
申請人填寫《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貧困家庭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表》,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並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審核、公示、匯總後,加蓋公章到縣教育局。
縣教育局匯總各部門畢業生補償名單,連同縣級財政部門核定的畢業生信息,匯總形成《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貧困家庭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匯總表》,以公文形式通過“河北教育網盤”上報市教育局和財政局,同時報送紙質材料。
申請材料
畢業生提交申請表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低保壹正壹副。
2.確認雇傭關系的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4、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6.銀行借記卡復印件。
7.用人單位蓋章的工資支付證明
申報截止日期
符合條件的人員應在2022年6月8日前完成申報。
咨詢、報告部門和電話號碼
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0319-4326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