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信用社貸款屬於借款合同糾紛,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即從貸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內銀行沒有催收的,就超過訴訟時效,起訴後,法院也將不再支持其訴訟請求。不過,如果銀行在貸款到期後壹直催收的,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不受追訴時效限制的情況。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