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信用社錢,只還本金不還利息,債權方可根據其違約行為進行起訴,要求其償還應償還的利息,在法院判決後拒不償還的,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八十八條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合同中有關質量、期限、地點或者價款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有關條款內容不能確定,當事人又不能通過協商達成協議的,適用下列規定: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質量標準履行,沒有國家質量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履行。
2、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壹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壹方的所在地履行。
4、價款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履行;沒有國家規定價格的,參照市場價格或者同類物品的價格或者同類勞務的報酬標準履行。合同對專利申請權沒有約定的,完成發明創造的當事人享有申請權。合同對科技成果的使用權沒有約定的,當事人都有使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