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017上半年的信托貸款“sturm und drang”與2013有本質區別。某信托公司研究員指出,2013是銀行表外業務擴張期,信托貸款大幅增加只是壹個縮影;2017年,影子銀行表外融資向銀行表內融資轉變,部分其他社會融資渠道萎縮,倒逼信托非標融資增加。
監管層認為,大量通道業務不利於金融去杠桿,也不利於信托公司增強主動管理能力。信托公司尤其是大型信托公司要合理調整通道業務的展步調。某央企信托公司近期制定的五年規劃中,未來通道業務新增規模大幅縮減。
根據相關規定,保險資金投資信托產品時,除了對發行產品的信托公司進行資格認定外,還規定了只能投資集合信托,“向他人提供貸款不得超過其管理的全部信托計劃實繳余額的30%”。“減量”意味著行業規模可能會縮小,但擠出泡沫,消除套利,抑制杠桿,有助於資金真正流向實體經濟。
信托行業人士透露,他們公司的保險資金已經告罄,不得不向其他信托公司“借款”。然而,在展業的過程中,很多信托公司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隨著信托行業整體接受的保險資金量偏緊,未來可增加的信托貸款規模預計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