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證人對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隨意否定保證。如果不想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可以與債權人協商解除擔保協議;
2.保證人已實際承擔保證責任並向債權人清償債務的,可以對債務人和借款人行使追償權,要求償還保證人所償還的金額。
擔保人和借款人長期不還款會有什麽後果?
1.貸款的罰息。銀行貸款逾期後,罰息和違約金都很高。累計計算會增加還款人和擔保人的還款壓力;
2.被銀行催收後,貸款逾期後,聯系不上借款人或者借款人不還款,那麽他就會找擔保人還款,每天都會接到銀行的催收電話;
3.影響征信。貸款逾期後,借款人和擔保人的信用信息都會受到影響,後期去銀行貸款會更加困難;
4.被銀行起訴起訴後,法院會強制執行,並拍賣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財產和汽車產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88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附屬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