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學院初審,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院提交的學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復查,中國銀行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二、辦理流程每年開學初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鄉鎮以上、街道民政部門或高中等機構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原件(要求當年出具)。
2.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貸款授權書);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商業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
第六條 貸款人受理商業助學貸款申請時,應對貸款對象(以下簡稱借款人)設定壹定審核條件:
(壹)借款人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並持有合法身份證件;
(二)借款人應無不良信用記錄,不良信用等行為評價標準由貸款人制定;
(三)必要時需提供有效的擔保;
(四)必要時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申請貸款的書面意見;
(五)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貸款期限、利率與金額
第七條 商業助學貸款的期限原則上為借款人在校學制年限加6年,借款人在校學制年限指從助學貸款發放至借款人畢業或終止學業的期間。對借款人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人在校年限和助學貸款期限可相應延長。助學貸款期限延長須經貸款人許可。
第八條 商業助學貸款的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政策執行,原則上不上浮。借款人可申請利息本金化,即在校年限內的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