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只要小產權房可以轉化為產權房,就可以申請貸款,但是小產權房轉化為產權房就沒那麽容易了。
從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來看,小產權房改造為產權房沒有法律依據。從我國土地管理理念和土地管理的價值取向來看,我國短期內不會放開集體土地的流轉。所以小產權房轉化為產權房還需要很長時間。
同時,即使未來小產權房可以轉化為產權房,從現有的土地制度來看,購房者仍然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這樣壹來,購房者購買農村產權房的成本和購買商品房的成本相差無幾。
國土資源部再次嚴厲指出,小產權房的本質是違法建設,違反了土地管理法。集體土地不能用於商品房開發,城鎮居民不能在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
對於那些已經購買了農村小產權房的消費者,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具體的解決方案。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17。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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