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的房產貸款,是有了房產證,就不需要擔保了。《民法典》裏明確了保證、質押、抵押三種形式,擔保人僅為保證的壹種,質押通常用於動產抵押,抵押為不動產抵押。妳已經用自己的不動產抵押了,不用擔保。但若妳的擔保金額不足貸款限額,妳可以另外找擔保人擔保。
而由於小產權其實就是沒有產權,其實就是沒有房產證的。並且在我們進行房屋交易過程中,房產證是必須要有的證件。如果沒有房產證,那就等於是沒有不動產,沒法進行抵押,所以是必須要有擔保人的。
不過住房按揭是否要擔保人要看具體銀行的規定情形,假如房子抵押後的數額可以在覆蓋貸款的數目,則無需要擔保;如果房子的價值不足以支付貸款的數額,則必須提供擔保人。如果妳有擔保財產,比如其他房產可以作抵押,不找擔保人也可以。
買了小產權的房子怎麽辦
針對不同的情形,購房者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1、已簽訂協議但尚未獲得產權證書,且房屋系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且購房者並非本地人,因此,由於存在政策風險及法律風險,可要求解除合同,退還已付的購房款。2、購買本地農戶住房或從別人手中購買“紅證房”,並已付款並已入住,但不能進行過戶,將視情況而定。3、在集體土地上購置住房,並獲得當地政府出具的產權證書或土地用途證書,可自行居住、租賃、銷售。4、如果是在國有建設用地上建造的商品住宅,經專業機構對其進行市場風險與法律風險的評估,應根據現行土地管理制度,辦理相關手續,並按相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並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