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會議要求,做好企業復工後的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推動全市房地產行業銷售場所穩步有序開門營業,依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襄陽市區建設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和復工指引》的通知,結合房地產售樓部實際情況。制定本指南。
基本要求
復工原則
按照“先備案通過後組織進場、先物資後人員”的原則,嚴格執行“四個壹律”,即:防控措施不到位,壹律不得復工;未經備案通過,壹律不得復工;未經備案通過,所有人員壹律不得進場等待復工;項目違規復工,壹律頂格處罰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在確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分批、有序、穩妥復工。
復工時間
1.按照市政府統壹部署,決定是否接受開、復工申請。如市政府部署可開工,市住建局將組織核查復工申請。2.相關務工人員復工前不得提前返回工地。
抵襄員工管理
1.對返崗前兩周內有流行病學史,或與其他地區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應督促其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不得進入售樓部。
2.發現有發熱、幹咳、乏力等癥狀的人員,應立即上報住建部門和所屬社區街道,並督促其就醫,不得進入售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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