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職工家庭申請各類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高金額為60萬元。各類型組合貸款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商業銀行確定。
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
另外需註意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實行限額管理,每筆公積金貸款金額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準:
1.不得高於按照房屋套數、房屋總價確定的最高貸款限額和最高貸款比例;
2.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及繳存余額存貸結合確定的貸款額度;
3.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及配偶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4.不得高於當年管委會確定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綜合以上四項限額後取最低值。
壹手房貸款存貸結合貸款額度計算方法為:
存貸結合貸款額度≤繳存余額×。繳存余額是指借款申請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合計金額;繳存年限為借款申請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年限之和;繳存滿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存貸結合貸款額度核定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