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十壹條縣級公安機關負責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危害國家安全的重大犯罪、恐怖活動、涉外犯罪、經濟犯罪和集團犯罪的偵查工作。
上級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對下級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下級公安機關認為案情重大,需要由上級公安機關偵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請求上級公安機關管轄。
擴展數據
欺詐的特征;
1,客體是違反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的復雜客體,前者是主要客體。
2.客觀上表現為:利用虛構的事物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騙取公私財物,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是壹般主體,既可以由單位構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構成。但以下三種犯罪不能以單位構成: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證券詐騙罪。
4.主觀上具有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這也是該類犯罪區別於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