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限購就是限制購買,規定購買的數量,是指商家為了使自己的產品得到很好的銷售業績而采取的壹系列促銷手段,往往是壹些特價和降價的產品,為了防止其他商業夥伴以及同行業惡意搶購所采取的壹種商業手段。基本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家庭居住、投資需求,與壹些城市的購房入戶政策也不沖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市場發展。其他手段可重歸市場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貸款通則》
第二條 本通則所稱貸款人.系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
本通則所稱借款人,系指從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本通則中所稱貸款系指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
本通則中的貸款幣種包括人民幣和外幣。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規章.應當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