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八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擴展資料: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相關法條:?
第三十五條 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加實際年齡壹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齡。對連續、足額繳存五年以上且具有穩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可以延長壹年至五年。
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生活特別困難的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時,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補貼。具體辦法由管委會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條? 管理中心在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時,應當征求財政部門的意見。管委會在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時,必須有財政部門參加。
百度百科-《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