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稅收優惠政策規定,2005年底前持有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下崗職工,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從事營業稅應稅項目(建築、娛樂及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除外。)可享受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三年的政策:
從事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可享受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三年的政策,但應按規定征收增值稅。
此外,2005年底前,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免收登記管理費,即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在辦理稅務登記時,可享受免繳稅務登記證工本費的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