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和比例如下圖所示:
2.二手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和比例,如下圖所示:
附件二:
3.商貸轉公積金貸款額度及比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剩余商貸額度,不得超過上述二手房貸款額度及比例的規定。
擴展數據:
貸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1.不高於根據貸款償還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貸款金額=(借款人每月公積金繳存額之和/單位和個人比例+配偶每月公積金繳存額之和/單位和個人比例)× 35 %× 12個月×貸款期限;
2.不高於根據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繳存余額綜合確定的貸款額度。
貸款金額=(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配偶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公積金存款賬戶必須是正常存款賬戶。繳存時間系數詳見下表:註:(1)新參加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開立時間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日起,應為180天,且每月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不含壹次性繳存),繳存賬戶狀態為正常。
(2)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的職工,按照實際繳存月數(含月繳存,不含壹次性繳存)計算繳存時間,確定相應的繳存時間系數和貸款額度。
(3)異地調入武漢的職工,由外地公積金中心出具6個月及以上正常繳存的繳存證明,將異地繳存的公積金全部轉入本地公積金賬戶。異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繳存時間系數(參數值統壹設置為0.8)和繳存余額的倍數參與計算貸款額度。否則按照武漢市新繳存職工審核條件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審批。
(4)6個月內公積金繳存基數或繳存比例發生變化的,按照調整前的繳存基數和比例計算貸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