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納或者少繳。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並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提高繳存比例或延期補繳。
第二十壹條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第二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出具有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