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房證明壹般在戶籍所在地的縣或區級開具。具有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要出具無房證明,就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工作。無房證明就是沒有房子。城鎮無房證明可以由房管局直接開具,農村無房證明則需要村委會和鄉政府開具證明,然後在縣房管局辦公大廳蓋章或者換壹張新的證明。
如果資料齊全,很多房管局隨時開放,不會影響過戶。但由於辦理貸款和過戶時沒有房證,辦理貸款和過戶的時間距離超過30天時,需要辦理兩次。
去房管局證明無房需要什麽材料?
1.提交交易: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如提供結婚證,夫妻雙方必須到場查詢名下房產,如單獨前往,需提供本人近期單身證明或民政局出具的離婚證)。
2.妳需要攜帶的手續,要根據妳需要出具證明的單位的要求來確定。如果對方單位只要求妳出具個人無房證明,那麽妳只需要帶上身份證到現場辦理即可。如果需要證明夫妻或者全家無房,那麽夫妻壹方需要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到現場。
3.在戶籍所在地開具“無房證明”,將“無房證明”提交房管局辦稅窗口,房管局開具鄭州市無房證明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