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抵押權人(就比如銀行)把錢借給借款人的目的,客觀說是支持借款人的使用目的,實際上也是希望能賺到借款人的利差。
通俗說,如果妳想用妳家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貸了款那是要還的,如果妳沒有持續穩定的收入來源來保障月供或到期的還款,那銀行怎辦?也許妳會說:到期沒還款,妳就把握房子賣了。
其實不然,銀行是希望穩健持續的賺到妳的利差,所以需要妳有持續穩定的收入來源。銀行不是典當行,銀行不希望妳還不了,否則,銀行就會因妳的欠款增加催收、訴訟、拍賣、執行等本不該付出得工作,也帶來不等的成本增加,所以,妳想在銀行貸款就必須要有合法的收入證明,至於能貸多少,是要經過對妳的房產進行評估才能確定的!
我的回答妳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