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限購政策不區分全款和貸款,所以即使全款買房,也會受到限購政策的限制。
北京限購政策2020:
1.居民家庭在京已擁有1套住房且在京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80%。
2.北京市地稅局、北京市住建委聯合發布《關於在購房資格審核中進壹步嚴格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標準的公告》,明確了“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上(含)”,非京籍居民家庭在京購房,需從申請當月最後壹個月起計算在京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0個月。
3.央行管理部發布《關於加強北京市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對離婚壹年內的房貸申請人參照二套房貸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4.將住宅平房納入北京限購範圍。住宅平房出售給居民家庭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北京市居民家庭或單身未擁有住房;已擁有1套住房的北京戶籍家庭;在京無房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5年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
以上是關於2020年北京取消限購的情況,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