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客戶經營現金流的特點,設定更加科學、靈活、實用的貸款預約期限和還款方式,最長貸款期限可達5年;為解決農村擔保難問題,《辦法》創新了農機具抵押、農副產品抵押、林權抵押、新型農村產權抵押、“公司+農戶”擔保、專業合作社擔保等擔保方式,還允許對符合條件的客戶進行信用貸款。
按照規定,貸款人必須是具有本地戶口的家庭農場經營者,家庭農場經營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和拖欠他人資金。
具體包括:借款人的歷史經歷和專業管理能力、應對市場價格波動的能力、承包農地的合法性和穩定性、家庭穩定性、財務狀況、個人品行、新擔保方式的合法合規性、價值的穩定性、變現處置的難易程度。
辦理貸款時需攜帶的資料:
1.申請。
2.家庭農場營業執照。
3.家庭農場介紹。
4.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需提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或林權證。農機具抵押、農副產品抵押,還需出示相關權屬證明。
5.家庭農場法人身份證及法人介紹。
6.有驗資報告的,提供。
7、近三個月的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8.還款計劃的描述。
所有需要的材料都要加蓋家庭農場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