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雖然房地產抵押價值的評估時希望了解的是當抵押人不履行債務、抵押權人依法以提供擔保的房地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房地產時,該房地產所能實現的價值。客觀合理價格折算到設定抵押時的價值,但由於這種預期價值評估難以準確把握,實際評估的抵押價值是房地產設定抵押權時的價值。由前面的分析可知,預售商品房貸款抵押評估時,估價對象的狀況為未來某時點(估價對象房地產竣工時點)的狀況,房地產的市場狀況為現在(抵押權設定時)的狀況。可見,房地產的市場狀況與估價對象的狀況不在同壹時點。預售商品房貸款抵押物的評估不同於在建工程的評估。在建工程評估中,估價對象的狀況及房地產的市場狀況均為估價時點時的狀況,即房地產的市場狀況與估價對象的狀況處在同壹時點。
2、關於建築面積售商品房貸款抵押評估中經常遇到的壹個問題是,實際建築面積超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面積的情況。遵循房地產估價中的合法原則,應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已經規劃部門同意,並補交了相關費用的,可按規劃部門最終確定的建築面積進行評估;已經規劃部門處理,尚需補交費用的,應扣除該項費用,並在估價報告中說明;未經規劃部門同意的,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上規定的建築面積考慮,並在估價報告中說明超面積部分的不合法性。
上一篇:日照興業集團有限公司怎麽樣?下一篇:從山東臨沂到威海有多少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