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實無力償還的,應當與貸款機構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者分期償還。
2.貸款機構向法院起訴並勝訴後,在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法院在接受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情況。
4.如果出借人因名下無可執行財產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將被記入個人征信報告,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導致司法拘留。
擴展數據: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能力履行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百度百科-失信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