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問了壹些法律專家,法律專家的回復壹針見血。莫旗公安局對此案沒有管轄權,但還是處理了此事,而且還定了兩個罪名,其中壹個是非法經營罪。但是,非法經營罪具有特殊性,必須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駁回。非法經營罪畢竟不能定,所以改了另外壹個罪名。目前,這壹指控尚未決定。因為當地認定該男子違規了信貸資金,但涉事的兩家銀行都有書面聲明,稱該男子使用的貸款資金沒有被騙,但當地法院作出了銀行被騙的判決。
其實這個很有意思。我借錢給另壹個人,結果別人說他騙了我的錢。然後我說我沒有被騙,只是借給他了,而且有據可查的借條,但是借錢的人居然被判了罪。不過這件事目前已經引起了廣大市民的關註。該男子已聘請專業律師處理上訴事宜,相信用不了多久真相就會大白。
男的也很委屈,被扣了3億資產。而且他在看守所待了1000多天。本來他是想結婚的,結果結婚不了。現在什麽都沒有了。希望有關部門認真對待此事,盡快還該男子壹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