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確定管轄,首先看合同是否有約定管轄。沒有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3.起草起訴狀,載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準備證據,整理本案相關證據材料,復印兩份(如有多名被告,被告人數為+1),制作證據清單。
5.上述材料準備齊全後,您可以向法院提交訴訟和證據,以及原告身份證復印件和被告的工商信息文件。法院受理後,會通知妳提前支付訴訟費。訴訟費繳納後,法院將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案件正式立案。然後,法院將發出傳票,通知法院開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五條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條件如下:
(1)檢察官符合法定要求;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要求賠償的具體要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