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材料
這些材料包括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個人或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與貸款目的相關的協議和合同;擔保材料,涉及抵押物或質物的權屬證明及清單,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最後,還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有很多種,比如動產和不動產抵押,定期存單質押,證券質押,流動性強的動產質押等等。
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持開業計劃書(或貸款項目書),向貸款擔保推薦機構或開業專家提出論證要求。通過論證者可申請開業貸款。
獲得推薦
推薦機構組織專家或有關人員對申請項目進行論證後,符合開倉貸款條件的,應在開倉貸款申請書推薦欄簽署推薦意見;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提出意見,並退回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
身份確認
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就業服務機構取得身份確認,並在《開戶貸款申請書》的身份確認欄簽字。
銀行承兌匯票
申請人持簽署推薦意見和身份確認意見的《開辦創業貸款申請書》向指定銀行受理點提交貸款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
貸款審計
銀行應在受理之日起十日內作出貸款審核意見,並在《開戶貸款申請書》的銀行審核意見欄中填寫意見,提交開戶指導服務中心。不同意貸款的,要及時告知申請人,並提出意見。
申請貸款
接受銀行對貸款擔保的意見後,可在五個工作日內按銀行信貸規章制度要求辦理貸款人個人(或單位)擔保手續和貸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