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銀行調查核實,您目前確實無力償還貸款,且無可執行財產;
2.每次銀行定期給妳發催款通知,妳(妳和聯保小組其他還貸成員)配合簽字;
第三,銀行收回不良貸款的任務不是很重,或者銀行上級部門沒有責令限期收回。
壹般情況下,如果條件已經滿足,銀行不會起訴。銀行起訴借款人壹般有幾個原因:1,債權或者訴訟時效,銀行要保全債權。就此而言,妳的合作簽署提醒,達到了保全的目的。2.借款人有還款能力,可以執行財產,但故意違約。這會被起訴的。如果債權已經保全,也不會超過訴訟時效,而且只是為了收回借款,明知借款人沒有可執行財產,起訴有什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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