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可采用的貨幣政策工具包括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公開市場業務、再貸款。
貨幣政策工具是中央銀行為達到貨幣政策目標而采取的手段。貨幣政策工具分為壹般性工具和選擇性工具。在過去較長時期內,中國貨幣政策以直接調控為主,即采取信貸規模、現金計劃等工具。1998年以後,主要采取間接貨幣政策工具調控貨幣供應總量。
中國的貨幣政策工具主要有公開市場操作、存款準備金、再貸款與再貼現、利率政策、匯率政策、窗口指導、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中期借貸便利(MLF)等。
2013年11月6日央行網站新增“常備借貸便利(SLF)”欄目,並正式發布常備借貸便利開展情況,標誌著這壹新的貨幣政策工具的正式使用。
壹般性貨幣政策工具包括公開市場操作、存款準備金和再貼現;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包括貸款規模控制、特種存款、對金融企業窗口指導等。壹般性貨幣政策工具多屬於間接調控工具,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多屬於直接調控工具。
貨幣政策工具作用:
1、公開業務:運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等作為交易品種,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券交易和發行中央銀行票據,調劑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需求。
2、存款準備金:通過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供應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
3、銀行貸款:運用再貸款政策、再貼現政策調劑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需求,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供應能力。
4、利率政策:根據貨幣政策實施的需要,適時的運用利率工具,對利率水平和利率結構進行調整,進而影響社會資金供求狀況,實現貨幣政策的既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