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詳細描述:
A.根據《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收到歸還的非應計貸款時,應先沖減貸款本金。
B.客戶已逾期第壹款三期,未還款。所以按照還款順序,第三期的本金要先還,2500元。
C.接下來要還第二期的本金2500元。
D.然後,還第壹期的本金2500元。
e最後,客戶在第四期還款日前10號已全額還款10000元,所以第四期本金應在2500元結束時償還。
3.總結:
根據《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收到未計提貸款的還款時,應按照減少貸款本金的順序進行還款,待本金全部收回後才能確認當期利息收入。根據該規定,鑒於分期貸款金額為10000元,期限為4個月,每期應償還本息,還款順序為第三期2500元,第二期2500元,第壹期2500元,第四期2500元。
4.擴展信息:
非應計貸款是指已經發放的貸款,因客戶未按規定的還款條件還款而歸類為非應計貸款。對於發放的未計提貸款,金融企業在收到還款時,應按照《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先減少貸款本金,再確認為當期利息收入。這種處理方式旨在保證金融企業的資金安全,正確反映貸款的實際情況。
註:本文件提供的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處理方式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判斷和操作。建議在處理貸款問題時咨詢專業人士或相關機構,確保準確合法。